謝亞龍被帶走協(xié)查,究竟是“清”是“濁”,尚無定論。但即便“龍頭”真能做到“出淤泥而不染”,也不能推卸他在擔任足協(xié)官員時領導不力、管理不善的責任。
南勇、楊一民案發(fā)時,就有人感慨:“在這個位置上,難免不出事”,或者說:“在那個圈子,時間久了,不拿都不行。”可見,這一被國家體育總局定性為“腐敗窩案”,早已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。
如果南勇和楊一民在聯(lián)賽和國家隊的工作中有涉嫌犯罪的情況,作為直接領導,謝亞龍被要求協(xié)助調查、核實細節(jié)也是理所應當。假如他“同流合污”自然罪責難逃;假如他能“舉世皆濁我獨清”,就算是個明哲保身的正人君子,卻也是個不合格的足球管理者,應當批評他領導不力、指揮失當。
謝亞龍在足管中心任職4年,中國足球“四大皆空”跌至谷底。作為足協(xié)主要負責人,他卻在學習進修、休假后又轉身出任上市公司高管,這實在是中國體壇問責制缺乏的悲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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