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周口晚報
2021-05-18
■安叢
繼江蘇、湖南、云南等省份后,寧夏也加入美育進中考的改革行列。日前,寧夏明確2024年將把美育成績納入中考總分。
美育進中考,是實施藝術教育規(guī)范化、普遍化的突破口,是引導實現2022年開足開齊美育課程目標的有效路徑。隨著美育進中考試點范圍的不斷擴大,似難以量化的藝術水平測試如何公平有效、美育的考核內容及評價體系如何體現其“審美教育”“情操教育”和“心靈教育”的本質等問題,也愈加引發(fā)關注和討論。
相較于中考的其他學科,美育作為感性教育,歸根結底是一種人生觀、世界觀的教育,需要曠日持久的浸潤才能有所成效。它以抽象化的美育思維為始,以具象化的美的探索為果。中考作為一種選拔考試,雖然建立在義務教育基礎上,然而考試的競爭性、選拔性特點決定了其以具象化形式為始,以抽象化的選拔標準為末。基于此,面向中考的美育的評價策略既要體現應試與考核的成效,在選拔性考試中發(fā)揮篩選作用,又要不違背美育浸潤教育的初衷。
美育從來不單是一技一藝的傳習和理論概念的傳誦,而是全身心的文化沉浸與審美體驗。完整的美育教育應該包含四個階段:獲得美的知識、獲得美的感受、認識美的規(guī)律、實現美的創(chuàng)造。美的知識與感受來源于知識體系的建構與深化,美的規(guī)律與美的創(chuàng)造構成了美育能力的來源與引導。因此說,知識體系與能力體系應成為美育中考評價策略的兩大核心。此外,這一完整的美育教育歷程也構成了美育考核的評價邏輯:藝術素養(yǎng)、創(chuàng)造力的培養(yǎng)不可一蹴而就,過程性評價和考試性評價相結合才能更接近公平。
在中考語境下,美育課程與數理化無異,對知識體系的考查也必不可少。具體可以以多選、單選等選擇題的形式出現,主要考查學生對藝術理論的知識積累與知識結構。內容來源可以是國家規(guī)定的音樂、美術、書法等藝術門類的理論知識。在專業(yè)藝術院校或者有藝術類專業(yè)的綜合院校,不論是造型藝術還是表演藝術,都會開設至少一門該藝術門類通史課程。學校教育的本質是向學生傳授人類文化知識,畢竟知識的獲得是藝術創(chuàng)新的基礎。因此在中學的具體教學中,應重視美育通識與知識普及,力求實現從“知識本位”到“素養(yǎng)本位”的進階。
關于美育能力的考核,則應包括鑒賞能力與實踐能力兩個維度。藝術的本質在于創(chuàng)造,審美能力是創(chuàng)造能力的前提。鑒賞能力的評價或可以論述題的方式展開,考查學生對藝術的欣賞水平。著名美學家葉朗曾把審美主體的感覺、知覺和精神的感發(fā)、興發(fā)稱之為“審美感興”,這是一種審美感興能力和素養(yǎng)。換句話說,客觀世界的美的力量,能否打動審美主體,取決于審美主體的能力和素養(yǎng)。在美育的教學成效的評價中,也應將是否提升了學生的審美認知列為必要內容。在同一主題下,以開放式論述題的形式考查學生的鑒賞能力,既能對學生審美判斷、藝術感知及語言表達等能力進行評價,也能衡量學生對題目相關的藝術理論、知識體系等的掌握程度。同時,在論述中也能窺見學生的價值觀、人生觀。
實踐能力考核應注重考查學生的藝術表現能力。美育課程除了國家規(guī)定的必修課程之外,各地可結合當地文化特色設置1~2門選修課,包括工藝美術、地方戲劇、民俗藝術、建筑古跡等物質文化。在同一考試題目下,應允許學生自由選取某一藝術形式,按照自己擅長的方式表現美、表達美。這也符合美育“各美其美”“美美與共”的藝術準則。
美育進入中考的評價策略與人才培養(yǎng)模式、課程體系緊密相關。美育進中考,不是一個簡單的中考評價,更是依法推進教學改革的重要舉措。“美育進中考”所帶來的評價討論及改革,或將連鎖引發(fā)各地教育部門對藝術教育的重視,并讓其成為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。各地應做好政策協(xié)調與制度安排,充分發(fā)揮各地藝術指導委員會的導向作用,重視藝術教育的評價制度、監(jiān)督功能與公示制度,結合各地美育教學實際劃定大綱等。
德國哲學家卡爾·雅斯貝爾斯在《什么是教育》中曾說:“教育的本質是一棵樹搖動另一棵樹,一朵云推動另一朵云,一個靈魂召喚另一個靈魂。”美育教育亦如此。在美育進中考的語境下,美育教育的評價標準必定具備知識與能力雙重內涵,一方面指向知識內容的傳授與文化傳承,另一方面指向生命內涵的領悟、創(chuàng)新力的培養(yǎng)以及靈魂的啟迪。
(據《光明日報》)
[責任編輯:張魯莎]
中華龍都網版權所有,未經授權不得轉載